按照学校《关于在本科生中评选吉林大学2019年度“福建校友助学金”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范围及资助标准
1.资助范围:本助学金用于资助福建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(大一新生除外)。
2.资助标准: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5人,每人2000元人民币。
二、助学金评选标准
1.热爱祖国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;
2.学习刻苦,2018-2019学年无不及格科目,团结同学,乐观向上;
3.家庭经济困难,已被认定为我校2019年经济关注对象,或因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(治病花销超过5万元)需帮扶的;
4.2019年度内,学校层面的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学生申报
申报学生下载并认真填写《吉林大学“福建校友助学金”申请表》,(填写内容可打印,签字需手写),并于12月3日前交至辅导员处。
(二)学院推荐
学院组织评审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。
四、其他
受助学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主动帮助他人。
联系人:赵岩 崔曾多
联系电话:85168435
吉林大学2019年度“福建校友助学金”申请表.doc
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9年11月29日